重慶消防安裝-地下工程施工的防火要求
(1)施工現場的臨時電源不宜直接敷設在墻壁或土墻上,應用絕緣材料架空安裝。配電箱應采用防水措施,潮濕地段或滲水部位照明燈具應采取相應防潮措施或安裝防潮燈具。(2)施工現場應至少有兩個出入門或坡道,施工距離長,應適當增加出人口的數量.施工區面積不超過50m2,且施工人員不超過20人時,可只設一個直通地上的安全出口。
(3)安全出人口、疏散走道和樓梯的寬度應按其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于lm的凈寬計算.每個出人口的疏散人數不宜多于250人。安全出人口、疏散走道、樓梯的*小凈寬不應小于1m。
(4)疏散走道、樓梯及坡道內,不宜設置突出物或堆放施工材料和機具。
(5)安全出人口、疏散走道、疏散馬道(樓梯)、操作區域等部位,應設置火災事故照明燈.火災事故照明燈在上述部位的*低照度應不低于51x(勒克斯)。
(6)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、安全出口處、拐彎處應設置疏散指示牌或標志燈。疏散指示標志燈的間距不宜過大、頤地面高度應為1-1.2m,標志燈正前方0.5m處的地面照度不應低于llx.(7)火災事故照明燈和疏散指示燈工作電源斷電后,應能自動切換。
(8)地下工程施工區域內設置消防給水管道和消火栓,消防給水管道可以同施工用水管道合用。特殊地下工程不能設置消防用水時,應配備足夠數量的輕便消防器材。
(9)大面積油漆粉刷和噴漆應在地面施工,局部的粉刷可在地下工程內部進行,但一次粉刷的量不宜過多.同時在粉刷區域內禁止一切火源,加強通風。
(10)禁止在地下工程內部使用及存放中壓式乙炔發生器。
(11)制定應急的疏散計劃。